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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视力对照表的新旧对照表
新旧视力对照表如下图所示:
从2012年5月份开始,当再去医院或是体检中心检查视力时会发现,原来的视力表似乎发生了变化,不仅灯箱变亮了,看得清楚了,视力表的第一行也多出了一个E ,即由单视标增加为两个视标(两个E )。这就是新版的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。如下图所示。
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,今后医院的视力表都会渐渐换成这新版本。它适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、青少年和成人的一般体检,招生、招工等体检的远、近视力测定与视力障碍筛查,属于强制性标准。
扩展资料:
新版视力表较旧版视力表的变化:
1、新版视力表的主要起草人、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院长王勤美教授介绍说,新标准在保留了原来版本的视角、视标形状、标准距离、视标增率和视力记。
2、新版视力表的尺寸上基本没变,明显的的改变就是第一行(5分记录为4.0)由原来的单个视标增加为两个视标,这样不仅使低视力测定有所改善,也减少了首行视标被猜对的几率。
3、新版视力表提高了灯箱亮度标准,即将不低于200坎德拉/每平方米,这样可避免检查者因光线看不清视力表,而影响到测试结果。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-新国标视力表
年龄与视力对照表,儿童视力标准对照表
年龄与视力对照表
大家通常将视力不低于1.0(5.0)作为判断标准,但这个标准对幼儿来说不完全适用。因为,学龄前儿童视觉仍处于发育过程,6岁后相对稳定。不同年龄的孩子,应采用不同判断标准。
刚出生:刚出生视力较低,家长离孩子远一点,他就看不清了。
6个月:视力还不到0.1(4.0)
1周岁为0.2(4.3),
3岁≥0.5(4.7),
4岁≥0.6(4.8),
5岁≥0.8(4.9),
6岁及以上≥1.0(5.0)
那么家长怎么发现孩子视力问题呢?
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生介绍,可通过几种情况早期判断孩子视力是否有问题:4个月时能否注视玩具,8个月时眼睛能否随着物品转动,1周岁能不能看到远处物体,3周岁可以到医院检测视力。
影响儿童视力发育主要有三类疾病
1.近视
我国儿童近视发病率高,遗传、学业负担重、用眼习惯不健康、环境等都是致病原因。如果不引起重视,可能发展为高度近视,甚至形成病理性近视,出现并发症。
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生介绍,近视最常用的矫正是佩戴眼镜,视力清晰后,可能减轻或抑制近视发展。另外,日常应增加户外活动,减少近距离视物时间,每天晒足2小时日光浴,读书写字合理距离、良好、坐姿正确,合理补充营养。
2. 散光
散光是眼睛屈光不正常的一种表现,与角膜弧度有关。平行进入眼内后,不能于一点(焦点),就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,称为散光。
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生介绍,按表现形式,散光可分为规则散光和不规则散光,前者可用镜片矫正,后者无法用镜片矫正。
3. 弱视
弱视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,在我国的发病率大约在4%,它是儿童视觉发育期间,由于屈光不正(包括远视和散光)、先天白内障、斜视等原因造成视觉细胞的有效不足,从而造成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的一种视神经发育迟滞状态。
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生介绍,弱视治疗的黄金期是3-6岁,超过12岁效果就不太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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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就是与年龄与视力对照表相关内容,是关于标准视力对照表的分享。看完儿童视力标准对照表后,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!
新旧视力对照表
新旧视力对照表如下图所示:
从2012年5月份开始标准视力对照表,当再去医院或是体检中心检查视力时会发现,原来标准视力对照表的视力表似乎发生了变化,不仅灯箱变亮了,看得清楚了,视力表的第一行也多出了一个E,即由单视标增加为两个视标(两个E)。这就是新版的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。如下图所示。
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,今后医院的视力表都会渐渐换成这新版本。它适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、青少年和成人的一般体检,招生、招工等体检的远、近视力测定与视力障碍筛查,属于强制性标准。
扩展资料:
新版视力表较旧版视力表的变化:
1、新版视力表的主要起草人、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院长王勤美教授介绍说,新标准在保留了原来版本的视角、视标形状、标准距离、视标增率和视力记。
2、新版视力表的尺寸上基本没变,明显的的改变就是第一行(5分记录为4.0)由原来的单个视标增加为两个视标,这样不仅使低视力测定有所改善,也减少了首行视标被猜对的几率。
3、新版视力表提高了灯箱亮度标准,即将不低于200坎德拉/每平方米,这样可避免检查者因光线看不清视力表,而影响到测试结果。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-新国标视力表
视力多少算正常 眼睛的标准视力
视力正常值:达到1.0以上。很多人都以为只要视力能达到1.0以上就算是正常了。实际上,1.0的视力只能说明人的部分视力正常。只有当中心视力、周围视力和立体视力都符合生理要求时,才能算作视力正常。
什么是标准视力
很多人都以为只要视力能达到1.0以上就算是正常了。实际上,1.0的视力只能说明人的部分视力正常。严格地说,视力正常的标准还包括以下内容:
1. 中心视力:即人们通常查看视力表所确定的视力,包括远视力(在5米以外看视力表)和近视力(在30厘米处看视力表)。远视患者的表现是远视力比近视力好;近视患者则相反。散光患者的远视力和近视力均不好。当远近视力达到0.9以上时,才能说明其中心视力正常。
2. 周围视力:当眼睛注视某一目标时,非注视区所能见得到的范围是大还是小,这就叫周围视力,也即人们常说的“眼余光”。一般来说,正常人的周围视力范围相当大,两侧达90度,上方为60度,下方为75度。近视、夜盲患者的周围视力比较差,一些眼底病也可致周围视力丧失。
3. 立体视力:立体视力是一类最高级的视力,即在两眼中心视力正常的基础上,通过大脑两半球的调和,使自己感觉到空间各物体之间的距离关系。有些人中心视力正常,但立体视力却异常,这在医学上称之为立体盲。
虽然我们通常只是检查中心视力,但在医学上,只有当中心视力、周围视力和立体视力都符合生理要求时,才能算作视力正常。
新旧视力对照表
戴镜度数和视力之间没有公式对应标准,因个人差异结并合临床实践,总结出以下表格,又称为Eggers表格。
视力 屈光不正(D)
1.2-1.0 0
1.0-0.8 0.25
0.8-0.6 0.50
0.6-0.5 0.75
0.5-0.4 1.00
0.4-0.3 1.25
0.3-0.2 1.50
0.2-0.1 1.75